【手天使】手天使被冒名?

近日收到信件,有關心我們的網友,看到社群平台上有人「自稱去做手天使」,但行文紀錄與我們的程序不同,因此擔心我們是否被冒名。

說實話這並不是我們第一次被冒用。在 2017 年某 youtuber 以「手天使」來辱罵護理師起,我們的名字就很廣泛地被使用,甚至有時被用於半套性交易的代稱。

但這次自稱「有去做手天使」的社群帳號,在知情的夥伴向我們團隊內部分享後,其實讓我們頗為感動:他正是用自己的方式在支持障礙者。

因此,我們在共識營會議中有了這樣的討論:我們要聲明自己跟這樣的帳號或發文「沒有關係」嗎?

在今年的第三屆 障礙者需要性遊行 中,我們的口號是「出手相助」、「你我都是手天使」。這樣的口號是來自一個思維:「支持障礙者的性權」不表示我們要親自與障礙者發生性關係;

即使只是在日常生活中,可以平常的與障礙者討論性,或是當一位無障礙環境報馬仔,告訴障礙者哪裡有無障礙的情趣用品店,甚至陪他逛逛,討論玩具的功能及適用性(例如重量,手感…等等)或是加入手天使,在出任務時幫忙移位或是準備潤滑液,都是在協助障礙礙者進行「他原本無法自力進行的自慰或親密行為」。

只要是在障礙者想要進行親密行為時,協助他排除掉那些障礙(例如協助脫衣與移位),就是一種「出手相助」,進行這樣的行為,就是「手天使」。

當我們接受這個理念時,「手天使」一詞就不再只屬於我們團隊(其實我們也沒有去註冊商標啦),而是屬於認同我們理念的人們。這個理念的核心是:看見與支持障礙者的性權。

因此,只要符合前述的理念,我們非常樂見大家使用「手天使」一詞。每次使用這個詞,就是在幫障礙者的性權發聲。

即使彼此行動的方式不同——例如有的人認為團隊運作太沒效率,而只要一對一開房間就好;例如有的人認為不需要到重度障礙,而應該盡量服務;例如有的人認為不應該僅有三次限制,而應該持續提供服務;例如有的人認為提供性服務也是一種勞務,而應該收費;…

只要是尊重、看重、支持障礙者的性,協助障礙者完成情慾探索或親密互動,我們歡迎這樣的人們自稱手天使。(但還是提醒一下:性交易目前仍屬於不合法的狀態,即使專區制入法已經13年了…)

(image created by StableDiffusion with model Ultraspice v2.3) 

當然我們還是遇到一個問題:如何區分我們舊有的團隊和社會上的眾多手天使呢?若是有人打著手天使的名字進行詐騙(已知有騙財的,也有騙色的),要如何區分呢?

關於這部分,還請關注我們的 Facebook, Instagram, 以及官方網站。僅有張貼在這三處的文章,是出自(您現在看到的)手天使團隊。我們的心得文(特別是申請者與性義工的心得文)均是經過當事人同意後張貼的。

若是在其他地方看到自稱手天使的人/帳號,還請仔細檢視其是否以障礙者性權和「彼此尊重」為圭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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